【精品活动】“促学风,明纪律 ”辅导员解答100问第十六期

发布者:李思瑶发布时间:2024-02-06浏览次数:33

校纪是学校为了规范学生行为、保障教育质量而制定的规章制度。遵守校规不仅有利于形成良好的校园秩序,还有助于培养学生的自律意识、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。那么,我们应该如何做呢?

关于其他违反校纪的

(一)未经学校允许在校园内从事经商活动、在各种场所张贴经商广告的,给予严重警告处分;

(二)私拆别人信件、邮件,破坏私人财物的,给予严重警告至记过处分;

(三)在校园内散布封建迷信、淫秽言论和传看封建迷信、反动淫秽书画,收听收看淫秽音像制品的,给予记过至开除学籍处分;

(四)引发火灾,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,给予严重警告处分;造成严重损失的,给予记过至留校察看处分:故意按火警报警器的,告至给予严重警告处分;故意破坏消防设备的,给予记过至留校察看处分。

关于处分权限及批准程序

(一)学生因违纪给予警告、严重警告、记过处分,由学生所在学院形成处理意见,填写《学生处分登记表》一式两份,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学生处,由学生处研究决定;

(二)学生因违纪给予留校察看、开除学籍处分,由学生所在学院形成处理意见,填写《学生处分登记表》一式两份,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学生处。学生处根据学生所在学院形成的处理意见,经学校主管学生工作校领导审核,报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;

(三)学生要在处分登记表上签字,拒绝签字或因特殊情况本人不能签字的,由学生所在学院通知家长并确定相关证明人。

关于违规、违纪事件调查

(一)本学院学生之间发生违规、违纪事件在三个工作日内由学生所在学院调查清楚;情节复杂的五个工作日内调查清楚;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调查清楚的事件,要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提交书面报告。

(二)跨学院之间发生的违规、违纪事件由保卫处、学生处和学生所在学院共同处理,根据情况在第一时间调查取证,记载第一手资料,并向学校领导汇报。

(三)学校给予学生处分,应当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。与学生违法、违纪行为的性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相适应。学校对学生的处分,应当做到证据充分、依据明确、定性准确、程序正当。

良好的校纪是我们共同维护的基石,它保障了我们的学习环境和校园秩序。作为学校的一份子,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遵守校纪,共同营造一个和谐、有序的学习环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