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安全校园】安全常识

发布者:李思瑶发布时间:2023-07-06浏览次数:14

安全常识

一、生活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为运营部负责人,负责生活区消防工作的督促检查和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。


 

二、禁止在宿舍吸烟、生火、玩火、焚烧物品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等,点燃蜡烛及蚊香等需有人在场,用不燃物支垫,并远离任何可燃物,以防火灾事故发生。


 

三、禁止携入或私存易燃、易爆、有毒、剧毒以及有腐蚀性、传染性等妨碍公共安全和卫生的危险物品。